根据最新数据,今年1月至2月期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的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1小时。与以往相比,这一数字有所下降,并未超出“六天八小时”工作制的范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像外卖员、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这样的灵活就业群体并未被归类为企业职工,因此他们的实际工作时间并未纳入全国周平均工时的统计中。
在此之前,有政协委员吕国泉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建议,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4小时。他指出,自双休制实施近30年以来,仍然有不少行业,例如服务业、互联网行业和制造业,普遍实行单休或“大小周”工作制。此外,探亲假、丧假等休假制度已经40多年没有调整,存在安排不够灵活、部分职工难以享受的问题。同时,由于微信工作群等工具的普及,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变得模糊,导致许多职工面临“假期难休”“休假困难”的情况。
吕国泉建议,应进一步保障职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将“双休制”作为基准,允许特殊行业申请弹性工时安排,但必须确保周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他还提出,应统一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的劳动工时标准,以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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