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消息,台湾导演钮承泽被控性侵剧组女工作人员,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其4年有期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2日宣判,依强制性交罪仍判钮承泽4年有期徒刑判,驳回其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钮承泽被控于2018年11月23日,约电影《跑马》剧组女主管与女工作人员到他家中聚餐。餐会结束后女主管等人先行离开,独留的女工作人员因不胜酒力,在钮承泽家中休息,钮承泽却趁2人独处,将女工作人员压在客厅沙发上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强制性交等罪起诉钮承泽。
一审法官认为,钮承泽所谓女方对他也有好感的辩词不可采信,因女方根本、也没有可让钮承泽误解的可能,且案发时,女方紧闭双唇、闪躲、推阻,钮承泽应可清楚得知女方根本无意与他发生性关系。
报道称,但钮承泽刻意曲解女方意思,利用女方顾及女主管及其颜面独自留下机会,满足个人私欲。犯案后又利用系国内知名导演名义,通过媒体散布“认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欢她、我会继续保护她的“等内容,试图形塑男女情愫,并以”深夜留下必期待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等理由,暗指女方是主动献身。
报道称,种种说法皆让法官认为,钮承泽严重欠缺性别平权意识,伤害女方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又毫无悔意,因此依强制性交罪,重判4年有期徒刑。
台湾导演钮承泽性侵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仍判4年标签: 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