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12月26日讯 大恒科技(600288.SH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严宏深、谢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大恒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披露不及时。一是未及时披露子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二是未审议及披露转让北京大恒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财务资助事项。
2、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年报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披露有误。
3、财务核算不准确。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部分项目未能恰当识别单项履约义务或跨期确认收入。二是因账龄、库龄等统计不准确,导致2023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减值不准确。三是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导致2023年其他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分配不准确。四是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测算有误。五是部分历史年度小额收入未入账、采购成本与销售费用划分不准确。
4、内控缺陷。个别项目先发货后补销售出库手续,生产领料审批不规范或未留存相关记录、存在未能按照内部采购控制程序进行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比价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认定,大恒科技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财务总监谢燕系上述事项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大恒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严宏深、谢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大恒科技全称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机器视觉及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数字电视网络编辑及播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