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加强融券交易监管的举措,中信建投、山西证券同日发布公告称,即将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持续完善业务规则,并提示投资者注意遵守相关要求。
陆续“上线”交易限制功能
所谓利用融券实施变相T+0交易,是指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交易,对同一标的一日内进行卖出和买入,通过价差进行套利的行为。今年2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两融”融券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提到,“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
自此,一系列针对融券业务的监管措施陆续落地,券商纷纷积极响应。2月份,中信证券、南京证券等券商均向投资者发布提示,表示将落实证监会“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要求,请投资者知悉并遵守相关规定要求。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关于严禁利用融券实施变相T+0交易的相关要求,多家券商“上线”新功能。12月19日,中信建投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27日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提示投资者及时关注业务规则变化,并做好投资安排。
具体来看,限制内容为:一是客户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两融标的融券卖出操作后,无法就同一标的进行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操作;二是客户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担保品买入或融资买入两融标的证券后,无法就同一标的进行融券卖出操作。
同日,山西证券也发布了关于启用融券日内回转交易控制措施的公告,具体措施与中信建投发布的限制内容相似。
而兴业证券在11月15日就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交易管理,拟于当日收市后启用融券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限制功能。
对此,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纷纷启用融券变相T+0交易(日内回转交易限制功能,体现了其完善业务规则、进一步弥补潜在业务漏洞的努力。此前,部分交易机构依托自身信息优势和专业经验优势,利用融券变相T+0交易实施套利行为,而广大散户投资者则不具备这种优势,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同时,大规模进行融券变相T+0操作可能导致市场波动增大。券商进一步限制少数投资者利用这种不当的方式牟利,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公平。”
持续优化两融业务布局
自证监会对融券业务采取一系列加强监管的措施以来,融券业务健康有序运行、融券余额逐渐平稳下降,而随着市场行情向好、投资者交投活跃度上升,融资余额则增势显著。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2月19日,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为18810.09亿元,较2月6日规模增长了4160.7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比重为2.31%。其中,融资余额18704.71亿元,较2月6日规模增加了4651.54亿元,增幅为33.1%;融券余额105.38亿元,较2月6日规模降低了490.84亿元,降幅为82.32%。
融资融券是券商重要的主营业务之一,与投资者密切相关。当前,共有97家券商获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涉及营业部11730家。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投资者数量达720.83万名,机构投资者数量达52416家。
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1月25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X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要求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应当切实加强投资者行为监测和管理,防范异常交易、利益输送、不当套利等行为,并明确要求“投资者不得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
12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融资融券业务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提到,行业机构应切实发挥融资融券业务的功能性作用,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制度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始终牢记人民性原则,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核心位置,让融资融券业务真正成为服务人民群众财富增长、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
为此,不少券商正持续优化业务布局,保障融资融券业务的稳定运行。例如,第一创业融资融券业务加强内部协同,充分调动分支机构积极性,多措并举加强客户开发,满足优质客户的融资需求,在严控风险的同时积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国海证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健拓展两融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深耕优质客群,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以专业化提升服务质效,同时积极推动两融ETF业务拓展。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