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给家庭其他成员使用,减轻家庭负担,如今这项政策又有新进展。据北京日报报道,12月1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即日起北京市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市医保局介绍,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搜索“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绑定共济关系,或通过各区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
参保人员的近亲属须为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完成共济备案后,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市医保局介绍,自2022年12月起,本市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52.4万人次,金额2亿元;购买普惠健康保74.9万人次,金额1.5亿元;个人账户共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3786.2万次,个账共济医药费用35.1亿元,有效提高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