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启动的全国税收宣传月将诚信纳税正面典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活动,邀请A级纳税人代表分享依法诚信纳税、享受多部门联合激励和税费优惠政策等经历。一些地方近期也推出了完善纳税信用体系的新举措,比如厦门税务部门在纳税信用评价中首次增设纳税信用分类校验功能,利用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之外的相关信息验证评价指标结果,减少企业失分风险,进一步提升准确率,等等。系列举措着力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增强税法遵从意识,让纳税信用评价更精准,评价结果得到更充分应用,进一步激活纳税信用红利。
近年来,税务系统持续推进纳税信用建设,让良好的纳税信用为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真金白银”的帮助。比如,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还会在行政审批、土地使用、信用贷款、招投标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和优惠。纳税信用不仅关系到税收服务,还与融资、招投标等企业核心业务紧密关联,因而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A级纳税人近335万户,比2023年增加45.6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当前,进一步激活纳税信用红利基础更牢、需求更旺,应持续协同发力。用好信用信息的前提是准确评价,各地要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利用数智化技术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的效率和质量。切实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为企业精准绘制信用画像。落实好纳税信用修复,鼓励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及时挽回信用损失,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在准确评价的基础上,用好用足评价结果。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应持续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把各项联合激励举措落实落细,依法依规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效。各地可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研究推出帮到企业心坎上、落到市场最需处的纳税信用激励举措,不断提升纳税信用含金量。
进一步激活纳税信用红利,不仅需要信用体系和机制的优化完善,更需要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持续提升。企业应充分认识到,随着税收征管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税收共治水平持续提升,以数治税深入推进,税收领域守信红利更多,失信及违法成本更大,合规经营方能长远发展。涉税中介服务机构更需知法守法,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帮助企业早享尽享纳税信用红利,引导推动更多企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自律自觉。(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