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的一则公告,将“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事件再次拉回大众视野。
上海金融法院公告显示,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软新动力”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深圳汇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汇盛”、杭州瑜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瑜瑶”、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磐京投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以及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国金道富”这5家机构诉至法庭,该诉讼案将于4月22日开庭。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原告的华软新动力近期新增了多条被执行人信息,足见这场私募“跑路”事件背后错综复杂的责任纠纷。
华软新动力起诉多家机构
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华软新动力作为“杭州私募跑路案”原告,将深圳汇盛、杭州瑜瑶、磐京投资、华泰证券、国金道富5家机构起诉至法庭,案件缘由是侵权责任纠纷。据公告陈述,被告中的3家私募机构现已下落不明,因此法院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此案件将于2025年4月22日开庭。
在此次诉讼中,华软新动力提出三点诉求:
一是要求上述5家被告对华软新动力受托管理的“天安2号”基金本金损失中的1亿元的本金(暂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请求法院判决上述5家被告赔偿华软新动力以1亿元为基数,按2023年1年期LPR利率3.45%计算的利息损失,计算日期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其偿付基金本金损失之日止;
三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各被告对因本案诉讼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华软新动力与5家机构的纠葛,可溯源至2023年。
2023年11月,华软新动力发布公告称,由于深圳汇盛的违约行为,其管理并投资至深圳汇盛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出现兑付困难。
华软新动力发布公告后,多家上市公司也发布公告确认“踩雷”。比如,英洛华曾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通过国通信托购买了1.2亿元由杭州瑜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截至2024年1月19日仅收回资金436万元,郑煤机、横店东磁等多家企业也纷纷因跑路事件而承受损失。
2023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已对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等私募机构立案调查。公告显示,私募基金华软新动力等爆发投资风险后,中国证监会迅速行动,组织证监局、基金业协会等开展核查。初步判断,相关人员控制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等多家机构,多层嵌套投资,存在虚假宣传、报送虚假信息、违规信披等情形,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新增多起被执行人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原告的华软新动力,由于跑路风险的出现,近年来“麻烦不断”。
近日,天眼查显示,华软新动力新增了14条来自北京金融法院的被执行人记录,立案日期均为3月18日,合计执行金额为639.22万元。这并不是其首次成为被执行人,在2024年12月23日,华软新动力曾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为8576元。
与此同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数据显示,2023年前10月,华软新动力共成立了77只产品,“跑路”事件后发生到今年3月29日,该公司已经近一年半尚未有任何新产品成立。
私募业加速优胜劣汰
事实上,不仅是“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事件,近年来瑞丰达资产等私募“跑路”事件频发,让投资者对私募行业颇为担忧,参与的态度更为谨慎。在此背景下,监管持续细化和完善行业规范,私募业优胜劣汰显著加速。
去年6月7日,中基协就向部分私募管理人下发《关于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聘请托管人。
去年二季度,部分托管方还向私募管理人通告了投资基金投资层级监督规则,告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非公募资管产品,在母基金规则出台前,应按照资管新规不超过一层嵌套标准执行。
另外,近年来劣质私募也开始加速出清。
中基协公示信息显示,截至3月29日,今年以来注销登记的私募机构数量为373家。从注销类型来看,“主动注销”的私募管理人达126家,“依公告注销”的私募管理人仅1家,“协会注销”的私募管理人达233家,“12个月无在管注销”的私募管理人为13家。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个别私募的风险事件并不能反映整个行业的总体情况,私募基金是居民理财的重要方式之一。在监管引导下,未来每一个私募管理人都要加强自律管理,将合规落实到资金募集、管理、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