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4号)显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未与借款企业共同承担抵押物财产保险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合计95万元。
邓旭辉(时任广州银行东莞分行公司金融部业务六部副总经理)、邓裕通(时任广州银行东莞分行公司业务六部客户经理)分别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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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4号)显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未与借款企业共同承担抵押物财产保险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合计95万元。
邓旭辉(时任广州银行东莞分行公司金融部业务六部副总经理)、邓裕通(时任广州银行东莞分行公司业务六部客户经理)分别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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