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12项。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7万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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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12项。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7万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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