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月3日讯 日前,中国信托业协会慈善信托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联合发布《2024年度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简称《报告》。这一连续八年发布的年度报告,不仅是对慈善信托行业发展的阶段性总结,更是洞察其未来走向的重要窗口。在过去的2024年,慈善信托领域呈现出诸多新变化,既有着令人瞩目的发展成果,也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策助力慈善信托发展态势良好
记者了解到,2024年9月新修订的《慈善法》正式实施后,为慈善信托的稳健发展筑牢了法律根基。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了运作流程,从顶层设计层面保障了慈善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的出台,为不动产慈善信托的设立开辟了新路径。尽管目前仅在北京地区试点,但已为全国范围内完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此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填补了慈善信托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促使慈善信托从粗放式管理迈向精细化运作,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报告》显示,2024年,慈善信托在备案数量和规模上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全国共有539单慈善信托新设立备案,新增备案规模高达16.61亿元。截至2024年末,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到2244单,累计备案规模达85.07亿元。从2016-2024年备案的慈善信托数据来看,十万元级别和百万元级别的慈善信托占比最高,总规模超过77%,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特征。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新设慈善信托中有4单新增或变更规模破亿元,这充分彰显了慈善信托在汇聚社会资源方面的强大能力。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以及社会各界对慈善信托认可度的不断提高,共同推动了这一良好发展态势的形成。
受托人结构呈现鲜明特点,委托人多元化
在2024年的慈善信托受托人结构中,信托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单一受托模式占当年新增单数的70%,其中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的单数为374单,而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单数仅为3单。“双受托人”模式占市场的30%,成为仅次于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模式选择。新增慈善信托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受托机构分别是浙商金汇信托(68单、昆仑信托(45单、交银国际信托(28单;新增慈善信托规模排在前三位的受托机构是中信信托(2.20亿、中诚信托(1.40亿、国投泰康信托(1.08亿。从2016-2024年累计管理慈善信托数量来看,前三位受托机构分别是万向信托(298单、光大信托(203单、昆仑信托(121单,累计受托管理规模最大的三家受托机构是万向信托(15.53亿、中信信托(12.79亿和光大信托(9.17亿。信托公司凭借其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金融运作经验,在慈善信托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
2024年新设慈善信托中,慈善组织成为委托人中数量最多的主体,委托人中有慈善组织参与的占比高达58%。国央企背景的委托人参与度逐渐提升,其设立的慈善信托规模占比达30%以上。家族信托也在这一年成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慈善信托财产来源日益丰富,除现金外,股权、不动产、实物、知识产权、信托受益权、保险受益权等不同类型财产均可纳入,大大增强了慈善信托的可持续性。这一多元化趋势,反映出慈善信托对不同主体的吸引力不断扩大,各方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共同推动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
保管机构集中,地区差异显著
2024年新增慈善信托保管数量最多的是浙商银行(104单,新增规模最大的是中信银行(3.29亿。全国股份制银行如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在慈善信托保管业务中占据领先地位,凸显了其对该业务的重视及投入,与受托人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监察人方面,律师事务所担任监察人的慈善信托数量最高,为102单。其次是部分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自然人作为监察人,他们从法律专业角度和行业经验出发,对慈善信托的运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
2024年,慈善信托的关注领域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关注教育的慈善信托达到202单,超过新增单数的三分之一。扶老、扶贫济困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也备受关注,数量分别为155单、134单和91单。此外,社区建设、科学发展、罕见病、老年认知障碍、女性等领域的慈善信托不断涌现。从地区分布来看,新增备案规模前三名省市为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新增备案单数前三名省市为浙江省、江苏省、北京市。同时,备案在市辖区、县级单位的慈善信托增多,2024年突破100单,占全年备案单数的近五分之一,表明基层民政部门对慈善信托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但地区间的发展差异仍然明显,经济发达、慈善氛围浓厚且政策支持力度大的地区,慈善信托发展更为领先。
慈善信托发展面临的挑战
税收优惠政策亟需落实。当前,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尚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捐赠人的积极性。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指出,需尽快落实慈善信托税收配套实施细则,明确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可为委托人开具抵税凭证。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建议进一步明确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捐赠人给予所得税抵扣、对信托财产的增值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等。云南信托业务总监兼公益慈善中心主任潘星安也提到,要明确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操作规程和治理结构要求等统一标准,针对以非现金资产设立的慈善信托,制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为例,由于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委托人可能面临较高的税负,从而降低了其参与慈善信托的积极性。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亟待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慈善信托的发展。目前,以不动产设立慈善信托仍存在诸多障碍。帅国让表示,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阻碍慈善信托发展。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周萍建议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明确不同类型财产对应的登记机关及细则,探索建立各有权机关分别登记、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提供信息查询与披露服务,并由信托监管机构统一协调的模式。尽管北京已出台关于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通知,但在全国范围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促进非现金资产顺利设立慈善信托,实现慈善信托财产来源的多元化。
公募限制与运营能力问题,慈善信托无法进行公募,限制了其资金募集的范围和规模。帅国让认为,明确慈善信托可以向社会公募及信托公司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具备开展公募业务资格,有助于慈善信托发展。目前,慈善信托的资金募集主要依赖特定委托人,若能放开公募限制,将汇聚更多社会力量,提升慈善信托的影响力。此外,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运营能力方面也有待提升。帅国让提出,一方面需建立慈善信托项目中后期评价机制,提升项目筛选、实施及联合管理经验;另一方面要与政府部门、社区街道、慈善组织等机构建立密切合作,形成慈善信托生态圈,满足委托人定制化管理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项目执行中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估机制,与其他机构合作不够紧密,影响了项目的拓展和创新。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研究所赵廉慧教授指出,阻碍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是信托登记和信托税制这两个老问题。虽然地方在不断尝试解决,但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则,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仍面临较大困难。同时,要加强对慈善信托的宣传,让民众认识到它是与慈善捐赠、设立慈善组织并列的重要而灵活的机制。此外,如何厘清慈善行为和商业行为的边界,避免商业侵蚀慈善,形成商业促进慈善的良性循环,以及如何评估慈善信托的社会效益,都是摆在慈善界的重要研究课题。
2024年慈善信托在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推动慈善信托在助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至关重要。后续,我们将结合报告展望,深入探讨慈善信托未来发展态势。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