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消息,有自媒体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的文章,引起网友关注热议。
文中称,2024年12月,车主王某驾驶小鹏G9(选装XNGP 4.0系统)在高速开启L3级自动驾驶,车辆未识别前方故障货车导致追尾,造成1死2伤。
法院判定车企算法缺陷(激光雷达与视觉融合失效)为主因,需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共计218万元;车主未及时接管承担次要责任。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
这一“首案判决”为智能驾驶责任划分立下标杆,倒逼行业技术升级与法规完善。
对此,有媒体向广州天河区法院进行了求证,对方工作人员回复称:经核查,不存在该网传案件。
而此前报道显示,2月12日,有网络消息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小鹏被判担责70%”,引起外界关注。
当日下午,小鹏汽车法务部发布消息回应称,上述消息所涉及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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