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消费金融因征信违规被罚83万 回应:已完成相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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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2月12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蒙商消费金融”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罚款人民币83万元。

  此外,时任蒙商消费金融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3.4万元。

  资料显示,蒙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12月,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第17家全国性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25年1月末,蒙商消费金融公司累计放款客户830万人,累计放款金额868亿元。

  对于本次罚单,蒙商消费金融回应财经称,公司已第一时间对相关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7月完成全面整改。下一步,公司将深入开展内部反思与优化提升,进一步加强人行征信管理。

  此次蒙商消费金融的两项违法事实均指向征信管理。记者注意到,《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在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和共享信息方面,均有作出明确要求。

  其中,《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在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看来,蒙商消费金融未履行《征信业管理条例》,使消费者无法及时知晓自己的不良信息将被报送,损害了消费者对自身信用信息的知情权。未按规定处理异议,反映出蒙商消费金融内部在征信管理方面缺乏完善、有效的合规流程。

  王蓬博认为,背后原因可能是在业绩压力下,可能为维持资产规模,过于注重业务拓展,而放松了贷前审查标准和贷后管理。记者注意到,蒙商消费金融在官网公开的审计报告显示,蒙商消费金融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为5.44亿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则表示,蒙商消费金融此次被罚事由涉及到征信处理、金融消费者保护等多项问题,结合2024年的相关罚单情况来看,反映出当前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在征信报送、异议处理等合规流程方面仍存在薄弱之处。

  记者注意到,从近年来消费金融领域的罚单信息来看,征信相关问题的确让不少从业机构“踩雷”。记者通过梳理消费金融公司罚单情况,此前中邮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等机构均因征信管理问题被罚。

  苏筱芮建议,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汲取同业机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征信采集、报送、异议处理相关业务流程,加强与金融消费者的主动沟通,充分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标签: 金融 征信 消费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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