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召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提出,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分析人士预计,今年的金融监管工作将继续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进一步增强监管质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宏观经济大局和经营主体需要。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去年,我国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出台了较多政策,取得较大进展,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加速推进,中小银行风险整体收敛;房地产领域出台“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组合拳”,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制定并实施“6+4+2”化债方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偿债压力大幅减轻。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依然是今年金融监管工作的一条主线。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配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其中,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的一个重要“抓手”。该机制于去年初建立,又于去年下半年扩围增效,为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建成交付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针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建议:应坚持化存量、遏增量,扎实推进地方债务化解。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内安排一定规模的再融资政府债券,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隐性债务等,缓释到期债务集中偿还压力,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虚假化债等现象严肃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
去年,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改革收官,“四级垂管”监管架构正式形成。在部署2025年的重点任务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
娄飞鹏预计,今年将推进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弥补监管制度短板,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还要求,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做实差异化监管。
“下一步,应按照金融机构定位、规模和业务不同,按照资产规模等标准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匹配不同的监管要求和实施方案,提高监管制度与金融机构实际的针对性和匹配性。”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既加强和改善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发挥好其“压舱石”作用,又适当降低中小金融机构合规成本,引导其聚焦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等领域。
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关于2025年的金融消保工作,金融监管总局提出,更好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梁斯认为,近几年我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表现在监管架构与机制优化,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罚力度有所增强,教育宣传形式不断丰富等方面。
针对未来的金融消保工作,梁斯建议:持续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开展多样化、针对性强的金融教育活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监管,防止信息泄露;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