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张恒的代表律师周俊上发文,表示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并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网上公开推送的判决书是一份尚未生效的判决书。
周俊声称,代理人张恒在3月16日二审庭审中发表的意见以及庭审当天向二审法院提交的书面《上诉意见》完全不一致,她公开代理律师于3月16日向法院提交的最终一份代理意见,希望公众能够将其与二中院公布的判决书进行比对。
3月31号下午,据上海二中院报道,2019年11月,郑爽向静安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恒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一审判决支持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张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郑爽的全部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
3月31日傍晚,张恒回应被判赔郑爽2千万:无法接受判决结果,我们将向上海市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张恒代理律师回应张恒被判赔2千万:未收到判决书标签: 娱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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