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破保护与分割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发布

pepsi 新闻 8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围绕“五统一”“一破除”,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地方各级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提供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

  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在同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其中,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比如,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整合省域内‘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等,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责任链条,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等。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此次《指引》对“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部署安排最多。具体举措包括,要求各地区不得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保护以及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以在本地设立法人机构、进行产业配套、投资额纳入统计等作为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条件等。

  此外,还将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着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出台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指导意见及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涉企乱收费源头治理,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王善成指出,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禁而不止、有的甚至花样翻新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力量攻坚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已开通了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端口,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便利性。

  王善成介绍,前述端口重点征集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妨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违规对本地企业和产品实施保护以及其他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问题线索。

  “去年,我们内部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整改情况。总的看,各地方对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排查,及时修订、清理、纠正了一批不合理政策规定和做法,强化政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解决了一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起到了‘通报一个案例,规范一个领域’的作用。”王善成称,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更多的问题线索。

  走深走实大市场建设

  王善成介绍,下一步将以更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深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取用、医保账户异地结算等。

  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迁移即办服务效率;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修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

  在围绕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方面,将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加快形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等。深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取用、医保账户异地结算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在围绕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方面,加强市场“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不断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进一步破除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一批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建设。推动各种运输方式规则标准统一协同,加强设施衔接、信息共享、标准协同、安检互认。稳步推进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跨区域大规模流通。加快修订商贸物流领域标准,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大市场,而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李维正表示,商务部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开放促改革,推动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做好外资市场准入“减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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