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北交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财务规范,提升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质量。
关注内部控制有效性
依据相关要求,北交所上市公司应自披露2024年年报开始,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此次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对北交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执业人员承担北交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确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信息、行业状况和监管环境;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充分考虑由于融资、业绩承诺、退市等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粉饰风险;保持职业怀疑,有效识别、评估及应对因舞弊和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发现上市公司涉及财务造假的,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2024年4月,证监会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增加连续多年内控非标意见退市情形,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增加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的退市情形,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出现大股东大额资金占用且不整改的,在强制退市中予以考虑。《意见》进一步压实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将反映上市公司财务失真、内控失效的审计意见作为退市决策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督促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责,规范执业,恰当发表审计意见。
关注重点领域审计风险
根据此次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的审计风险。
例如,在收入问题上,注册会计师应恰当识别和评估收入确认、虚增或隐瞒收入、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等相关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否适用收入准则;关注公司是否准确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关注收入确认时是否正确运用时段法或时点法,是否采用恰当方法确认履约进度,是否恰当判断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恰当地运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等情形;关注公司在列报时是否正确区分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
在资产减值问题上,注册会计师应结合减值迹象对资产减值的充分性保持合理怀疑,有效识别及应对通过不恰当计提减值准备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或利润的风险。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的减值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复核上市公司资产减值的测试过程和结果,充分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合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评价管理层作出的与资产减值相关的重大判断和估计;注册会计师应评价公司是否恰当识别和判断客户信用风险,评价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合理性;合理利用第三方工作,详细了解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资质、胜任能力、专业素质,认真评价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的恰当性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资金占用问题上,注册会计师应恰当识别和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错报和舞弊风险,设计和执行恰当的应对措施。关注北交所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通过各类预付款项、应收款项、无商业实质的购销等方式变相将资金资产转移给大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关注资金受限情况,大额存单是否存在异常,大额预付款商业实质;关注银行存款函证程序的有效性;关注货币资金重要账户的期后流水。
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期发布通知称,对上市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对涉嫌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相关规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将在2025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