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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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迎来新进展。12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该法将填补中国民营经济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发展民营经济,为何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之后,又将具有怎样的意义?

  民营企业数量超5500万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3%、达到5300余万户,个体工商户由4000余万户增加至1.24亿户。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

  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9章78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表示,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将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此外,专家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一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立法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宪法要求,坚持平等对待、促进发展、规范经营和保护权益的有机统一。

  不得签订背靠背条款

  在服务保障方面,草案明确,要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高效便利办理涉企事项,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防止多头执法和遏制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作出规定;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规范异地执法,防止趋利性执法;加大账款拖欠治理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对不得签订背靠背条款等作出规定,设置账款拖欠调解处置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在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

  贺荣强调,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同时,业内专家表示,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草案用的笔墨非常多,出了很多实招真招。包括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鼓励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针对民营企业非常关注的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设置不合理条件问题,草案专设条款,来回应这一社会难点问题。业内专家表示,强调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应当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账款,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的条件,这就为今后通过司法手段有效解决“背靠背”条款带来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王擎宇

标签: 民营经济 促进法 账款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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