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市场多方关注。《规定》出台有哪些内容?传递哪些信号?将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证券报记者根据业内权威解读及综合采访了解到,《规定》要求平台企业依法履行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并不是“对平台征税”,也不会对平台企业及相关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其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高瑞东认为,报送涉税信息仅是在互联网平台既有业务开展基础上附加合规的程序性动作,报送的是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不涉及平台企业自身的经营数据,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成本,对平台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没有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平台企业作为纳税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已经纳入税收征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供自身相关涉税信息。
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企业报送的内容,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链接海量主体、掌握海量数据,作为承载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平台企业,负有法定的税收协助义务。
“早在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就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应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信息。”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规定》的出台,是与电子商务法相关条款的落地衔接,将从信息源头进一步规范监管,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
《规定》明确了一系列关键要点,包括报送主体、内容、方式、信息质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尤其是在报送内容方面,平台企业需如实、全面且及时地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在需要报送的收入信息方面,平台企业仅需要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出台后的收入信息,而不用报送相关制度施行前的存量收入信息。《规定》还专门明确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税务部门进行了政策试点和分析测算,相关数据表明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税负不会因此增加,而对那些收入高但纳税遵从度低的群体,税务机关能更好防范其通过采取不申报或少申报收入、拆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违法手段逃避缴纳税费,从而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更有利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规定》有利于遏制恶意刷单、虚假营销等不合规经营行为,更好保护平台内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长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毅表示,《规定》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合规守信的企业将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此外,对于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根据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2023中国蓝领群体就业研究报告》显示,新就业形态人员群体平均月薪为5000元至8000元。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个人,在扣除减除费用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即使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以综合所得年收入16万元为例,在享受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以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后,每年也只需缴纳千元左右的个税。综合来看,平台内的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税负也不会增加。
王擎宇